一、何谓《尚书》
《尚书》是中国最早的政治文件的汇编,其时代从尧、舜、禹经夏、商、西周到春秋中期。作为上古文献,它成为其后两千多年时间里儒家学派政治学说的基本经典;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中国,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可以说是至高无上的。它是帝王们的政治教科书,也是士大夫们日夜诵读的“圣经”。今天,它是我们研究上古三代历史的基本材料,也是研究其后两千多年间政治思想史、传统文化史的基本材料。
所谓“书”,在上古专指史官的记载。史官的职掌是记载君主的言论与重大事件。史官的记录汇集成册,便称为《书》。记载春秋时期史事的《左传》中已出现过《虞书》、顾炎武《日知录》卷二:“窃疑古时有《尧典》无《舜典》,有《夏书》无《虞书》,而《尧典》亦《夏书》也。”孙氏志祖曰:“按《左传•文十八年》明云《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云云;安得谓之‘有《夏书》无《虞书》’乎?窃意古人盖以二典为《虞书》,《大禹谟》以下为《夏书》也。”见《日知录集释》,岳麓书社1994年版73页。《夏书》、《商书》、《周书》的名称。(战国时代,“书”有泛指书写品,不必专指史官所记者。)到了汉代,学者们将幸存下来的这些《书》统称为《尚书》。王充《论衡•正说》:“《尚书》者,以为上古帝王之书;或以为上所为,下所书。”如王充所说,其解有二:一、尚指上古,由来久远;二、尚指帝王,高居在上。这比那些“依违作意以见奇”的解说平实近真,可以信从。
由于年代久远,它命途多舛;由于多人解说,它歧义纷出;由于辗转传抄,它错讹百出;由于语言文字习惯的变迁,它字句古奥,难以诠释;又由于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影响巨大,先秦文献与后世儒家的解说或编造混杂而下,真伪难辨。尽管如此,历代学者不敢轻视、不予迴避,默默诵习,孜孜考索,终使《尚书》不断流传,历两三千年以至于今日。
《尚书》之难读,是不争的事实。唐代文学家、古文运动首领韩愈曾有“周《诰》、殷《盘》,佶屈聱牙”的感叹。近代国学大师王国维《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云:
《诗》、《书》为人人诵读之书,然于六艺中最难读。以弟之愚暗,于《书》所不能解者,殆十之五,于《诗》亦十之一二。国学大师王国维,竟称于《书》所不能解者近半!此虽自谦之词,实亦无奈之叹。
《尚书》研究之艰辛,《尚书》命途之多舛,真可令人浩叹!过去两千年间的情景,在后文介绍《尚书》文字今古、版本真伪、篇目存佚、章句疑惑时自将涉及。我们仅以晚近学者的研究经历略举数例,可见一斑。
清代《尚书》学之被誉为“集大成”者孙星衍,自乾隆五十九年至嘉庆二十年(1794—1815),历时二十余年,撰成《尚书今古文注疏》,自知“必多疏漏谬误之处”;之所以匆忙付梓,实因:
既有厥逆之疾,不能夕食,恐寿命之不长,亟以数十年中条记《书》义编纂成书……人之精神自有止境,经学渊深,亦非一人所能究极。(《尚书今古文注疏•序》)
匆忙出书,目的在“聊存梗概,以俟后贤”,并且承诺“或炳烛馀光,更有所得,尚当改授梓人,不至诒讥来哲也”。
山东栖霞人牟庭(1759—1832),穷毕生精力完成两部大著:一是《诗切》,一是《同文尚书》。后者自三十岁左右始撰,至基本脱稿时已六十三岁,又继续修改至七十四岁辞世,尚未定稿。其子牟房将书稿携至浙江刻版,遇太平军攻浙,急将书稿移回山东。数十年后王懿荣得到书稿,亦想校刻,因八国联军入京,身死书亡。又数十年王献唐得到书稿,清抄一本,将要排印,七七事变又作。到了1958年,献唐先生高兴地为之作序,以为终将印行,不料稍一耽搁,“文革”又起。历时百余年,三位想刻印之人四遇厄逆,竟都未能如愿。所幸者1982年,齐鲁书社终令此书问世,实现先贤遗愿。
现代国学大师顾颉刚立志将《尚书》彻底整理一番,编辑一部《尚书学》。其先期工作分四步:
第一是把各种字体的本子集刻成一编,看它因文字变迁而沿误的文句有多少。第二是把唐以前各种书里所曾引用的《尚书》句子辑录出来,参校传本的异同,并窥见逸《书》的原样。第三是把历代学者讨论《尚书》的文章汇合整理,寻出若干问题的结论。第四是研究《尚书》用字造句的文法,并和甲骨金文作比较。最后才下手去作《尚书》全部的考定。(《尚书通检•序》)
而在此四步之先,还有《尚书通检》的编定,这是1936年的事。然顾氏萃其大半生精力,亦未能完成宏愿。其四项任务中第一项,顾氏与版本目录学家顾廷龙合作,于20世纪三十年代已着手摹写刻版,并于1935年发出《出版预告》(见《古史辨》五),有“着手已历三年”,“刊刻逾半,年内可望出版”之语。旋因日军深入华北,未能成书(其惊险经过及同人顽强努力之情,可阅顾廷龙《尚书文字合编•后记》)。其后动乱不止,至1982年顾廷龙重新整理编纂,有上海图书馆孙起治协助,历时又十二年;在《出版预告》六十年之后的1996年,终于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顾氏计划中最后一项,其实只完成《尚书》中一篇《大诰》的译证工作。《尚书大诰译证》历时八年,四易其稿,成书约70万字,惜又遇“文革”,至今尚未能按原貌出版。
由此数例,足可见《尚书》诠释难度之超常和文化价值之超常。其所以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是因为中华民族的文明进步不能缺少《尚书》这块宏大而坚固的基石。
二、《尚书》的流传
《尚书》既从上古传下,篇目自应极多,字形自是奇古。遥想当年官府柱下,典册累积充栋。然竹木简册易为虫蛀断烂,而量大又难以重新抄写。年代久远,史料难免残缺。虞夏之世传下者,寥若晨星。商代传世史料亦不可多得。周代文献本是很丰富的。王室衰微后,天子失官,礼乐卜史流散四方。凌夷而至春秋末年,孔子“闵王路废而邪道兴,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史记•儒林列传》)。孔子整理古籍,“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穆,编次其事”(《史记•孔子世家》),有学者认为孔子与《书》关系不大,认为史迁此语是汉武帝时社会上渐渐产生出的论调。我们认为既然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且孔子对诗、礼、乐都进行过整理,“序(编次)《书传》”亦应可信。至于其所编次是否即汉初伏生传出的本子,尚可讨论。然作为教材,亦不可能有很大部头。
到了战国时期,大国纷争,诸侯对典籍中不利于自己的部分自然不满。
《汉书•艺文志》说:“及周之衰,诸侯将逾法度,恶其害己,皆灭去其籍。”法家自商鞅便有“燔书”之议。韩非则认为世之愚学“多诵先古之书,以乱当世之治”(《韩非子•奸劫弑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延及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建言:
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
始皇帝制曰:“可。”
此为中国上古文化之最大浩劫!始皇帝欲使其政权“传之万世”而焚书,其实是使政权失去了精神支柱,使人人尽可为豺虎。烧书之后不到六年,秦王朝土崩瓦解。
汉王朝建立之后,有识之士便致力于先秦文献的搜集。正如西汉末年刘歆所说:
汉兴,去圣帝明王遐远,仲尼之道又绝,法度无所因袭……至孝惠之世,乃除挟书之律,……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错从伏生受《尚书》……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皆诸子传说,犹广立于学官,为置博士……至孝武皇帝,然后邹鲁梁赵,颇有《诗》、《礼》、《春秋》先师,皆起于建元之间。(《汉书•楚元王传》附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
又《史记•儒林列传》云:
汉兴,然后诸儒始得修其经艺,讲习大射乡饮之礼……及今上即位,赵绾、王臧之属明儒学,而上亦乡之。于是招方正贤良文学之士。自是之后,言《诗》,于鲁则申培公,于齐则辕固生,于燕则韩太傅;言《尚书》,自济南伏生;言《礼》,自鲁高堂生;言《易》,自淄川田生;言《春秋》,于齐鲁自胡毋生,于赵自董仲舒。由史迁此处所列,可知武帝之世已立有五经博士。《诗》有鲁(申公)、齐(辕固)、韩(太傅)三家,《书》有伏生,《礼》有高堂生,《易》有田生,《春秋》有胡毋生、董仲舒两家。
以上诸家博士,皆“诸子传说”,即由先师传讲,用汉时流行之隶书写成(后世为区别隶书写成的书与出于“山岩屋壁”、用先秦文字写成的古书,即称博士所掌隶书所写为“今文经”)。诸家各有所掌,其师从有自,不敢有一字之出入。且其老师之列于学官,往往经过出生入死的政治斗争。例如传鲁《诗》的申公,得罪楚王刘戊,遭腐刑;其弟子王臧(景帝时为太子少傅,武帝时为郎中令)、赵绾(武帝时为御史大夫),因窦太后好《老子》言,迁怒至绾、臧,下狱死。又如齐《诗》辕固生,景帝时博士,因贬《老子》书为“家人言”(犹今人说是“农夫之见”),窦太后怒,令“入圈刺豕”(试以“家人”之事),幸有景帝给以利刃得免一难。这里表面是一语惹祸,实质上涉及治国方略。窦太后死后,儒学得兴。各级官吏,多用能诵儒经者。西汉初年公卿大臣如绛、灌之属,多介胄武夫;武帝建元六年(窦太后崩)之后,“则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史记•儒林列传》)。
“今文”《尚书》,出自济南伏生。伏生,秦时博士,遇焚书,藏书壁中。汉立,求其书,得二十九篇;(《尚书》篇目问题,详见第三节)教授于齐鲁之间,传济南张生及欧阳生。文帝欲召伏生进京,时伏生九十余岁,老不能行,于是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即晁错或作鼂错)往受之。其后,以《尚书》得显者,有兒宽、周霸、孔安国、贾嘉等。
武帝之后,宣帝、元帝时,五经博士续有增列,皆为“今文”,计十四家;其中《尚书》为欧阳、大小夏侯三家。
伏生之孙曾以治《尚书》见征召,然其不能讲诵,故无“伏氏”《尚书》,而由欧阳生与张生传下。欧阳生,名容,字和伯,清人张金吾《两汉五经博士考》卷三20-21页引欧阳修族谱。见《丛书集成•初编》。授千乘(今山东广饶附近)兒宽。宽以《尚书》教欧阳生之子,其后累世相传,因此《尚书》欧阳氏学最有势力。济南张生教夏侯都尉,传夏侯始昌;始昌传胜,胜又学于兒宽门人简卿。胜为学务于精熟,又能打破门户之见,故自成一家。胜传从兄之子夏侯建。建又受学于欧阳高,且又向五经诸儒请教与《尚书》有关内容,遂自成一家。大(胜)、小(建)夏侯于宣帝甘露三年(前51)列为《尚书》博士。
再说景帝时之孔安国,为孔子后裔,曾从兒宽受伏生所传“今文”《尚书》。景帝前元三年(前154)景帝子刘余徙封于鲁,是为鲁恭王。王好治宫室,欲广其宫,坏孔子宅,于屋壁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等凡数十篇,皆先秦古字;安国为孔子后人,悉得其书。安国以古文《尚书》与伏生今文二十九篇对照,发现多出十六篇。武帝建元之后,儒学大兴,安国将书献于朝廷,不巧适逢陈皇后巫蛊之案,相连及诛死者三百余人,仓促之间未及讨论,更未能列于学官。不久安国卒,古文《尚书》遂藏于中秘,外人不复得见。陈皇后巫蛊案在元光五年(前130)。此用白新良说,见《孔安国献书考》,《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第四集,岳麓书社1984年3月版。
古文《尚书》的发现,本为学术史上一大收获。但因今文《尚书》已流行达数十年,在学术界取得统治地位,而时人多不识古文,又未列于学官,尽管安国曾“以今文字读之”(《汉书•儒林传》),或在民间已有所流传,今文经学家们却不予注意。
至西汉成帝时,刘歆受诏与父刘向领校中秘图书。刘歆发现中秘所藏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内容详于今文,文字多有不同,便想促其列于学官。哀帝时,令歆以古文与五经博士讲论经义,诸博士竟不肯置对。歆愤然寄信责让诸位太常博士,其中说:
孝成皇帝闵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藏,校理旧文,……以考学官所传,《经》或脱简,《传》或间编。传问民间,则有鲁国桓公、赵国贯公、胶东庸生之遗,学与此同,抑而未施。此乃有识者之所惜闵、士君子之所嗟痛也。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疲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犹欲抱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深闭固距而不肯试,猥以不诵绝之,欲以杜塞余道,绝灭微学。夫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此乃众庶之所为耳,非所望士君子也。且此数家之事,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其古文旧书,皆有征验,外内相应,岂苟而已哉?夫“礼失而求之于野”,古文不犹愈于野乎?……若必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违明诏,失圣意,以陷于文吏之议,甚为二三君子不取也!(《汉书•楚元王列传》附《刘歆传》)
刘歆一番议论击中了今文经学的要害。故虽言辞肯切,却招来诸儒怨恨。光禄大夫龚胜以辞职相要挟;大司空师丹上奏称刘歆“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刘歆惧诛求退,以病免官。
平帝时王莽擅权。莽少时与歆俱为黄门郎,颇看重歆,遂召回,累迁至封红休侯,典儒林之官。莽称帝,封刘歆为“国师”、“嘉新公”。除古文《尚书》外,逸《礼》、毛《诗》等古文经都得到重视。凡“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进京,“记说廷中”,“将令正乖缪、壹异说”(《汉书•王莽传》)。
东汉建立,光武中兴,全盘否定王莽所立古文经学;仍立十四博士(《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见《后汉书•儒林列传》),皆今文。章帝建初年间,大会诸儒于白虎观,考论五经同异。其结果是由班固起草,以章帝名义著为定论的《白虎通义》。《白虎通义》是今文经学与阴阳五行思想结合的产物;可以说,东汉时期愚昧虚妄的谶纬神学的盛行,它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与此同时,章帝也诏高才生受古文《尚书》、毛《诗》、穀梁和左氏《春秋》等。“虽不立学官,然皆擢高第为讲郎,给事近署,所以网罗遗逸、博存众家”(《后汉书•儒林列传》)。可以说,古文经学的地位,也开始得到官方承认。而此时期保持清醒头脑的正宗儒家学者,自然地把注意力转向了古文经学。
据《后汉书•儒林列传》,习古文《尚书》而成为“博士”者有二人。一为“荐补博士”,一为“特征博士”。汝南人周防,初习今文,后师事徐州刺史盖豫,受《古文尚书》,撰《尚书杂记》三十二篇40万言。太尉张禹荐周防为补博士。陈留人杨伦,师事司徒丁鸿,习《古文尚书》,后特征博士。杨伦先后三次得以公车征,皆因直谏不合,归,闭门讲授。史评其“志乖于时”,“不能人间事”。大将军梁商当权,征为常山王傅,辞疾不就。诏敕催促,伦曰:“有留死一尺,无北行一寸。刎颈不易,九裂不恨。匹夫所执,彊于三军。”由是观之,其志在于道,而不在仕进。习古文经学者,往往如此。
古文《尚书》既是西汉景帝时出自孔安国家壁中,安国以此学传授人是可以相信的。《后汉书•儒林列传》说:“鲁人孔安国传古文《尚书》,授都尉朝,朝授胶东庸谭,为《尚书》古文学,未得立。”此庸谭应即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中所提到的胶东庸生。既未列学官,便在民间流行。而孔氏自安国下亦世世传习古文《尚书》。孔僖曾祖父子建,曾对仕王莽千乘郡守的友人说:“吾有布衣之心,子有衮冕之志;各从所好,不亦善乎!道既乖矣,请从此辞。”(《后汉书•儒林列传》)由此语可见古文经学与今文经学在致思方向上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也是今、古文经学者长期相争难以相容的重要原因。
东汉初,扶风茂陵人杜林从西州(今甘肃境)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常宝爱之,虽遭难困,握持不离身”,以授东海卫宏、济南徐巡,曰:“林流离兵乱,常恐斯经将绝。何意东海卫子、济南徐生复能传之,是道竟不坠于地也。古文虽不合时务,然愿诸生无悔所学。”(《后汉书》卷二十七)于是古文《尚书》遂得流行。
杜林所传古文《尚书》,与孔安国家传出者似有不同,因其缺少所谓“逸十六篇”。但林之所以“宝之”,文字语句自有诸多不同于今文者。不能说是杜林参照其中“一卷”,用古文字体写今文二十九篇,就宝贵了。《后汉书•儒林列传》载:“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注解,由是古文《尚书》遂显于世。”当时一流学者如此服膺杜林,绝非偶然。
贾逵,扶风人,贾谊九世孙。其父徽,从塗恽受古文《尚书》。逵承父业,且兼通今文五经,章帝时入讲北宫、白虎观及南宫云台。他批评刘歆不该恃其义长,轻率移书责让太常博士,以至诸儒不服,相与排斥,致古文经遭埋没厄运。因逵多次为章帝讲到古文《尚书》,帝诏令逵撰《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古文尚书同异》。逵纂集为三卷,帝给以肯定。
马融,扶风人,博通经籍,拜校书郎中,诣东观典校秘书,注《孝经》、《论语》、《诗》、《易》、《三礼》、《尚书》等。融才高博洽,为世通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
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入太学,师京兆第五元先,始通京氏《易》、公羊 《春秋》等今文经,又师事东郡张恭祖受《左氏春秋》、《古文尚书》等。以山东无足问者,乃西入关,师事扶风马融。融素骄贵,玄在门下三年不得见,而由高业弟子传授。融集诸生考论图纬,闻玄善算术,乃召见。玄因得质疑诸疑义。问毕辞归,融喟然叹曰:“郑生今去,吾道东矣!”
时任城何休好公羊学,著《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废疾》。《春秋》公羊传为今文,左氏传为古文。郑玄乃著《发墨守》、《鍼膏肓》、《起废疾》;其融合今古文,打破门户之见的能力,由此可见。正如其《戒子书》所说:“但念述先圣之元意,思整百家之不齐,亦庶几以竭吾才。”(《后汉书》本传)玄所注,有《尚书》、《尚书大传》、《毛诗》等十余种,又著《驳许慎五经异义》、《毛诗谱》等凡百余万言。
在贾逵、马融、郑玄等人努力之下,古文经学遂得显明于世。然终汉世,官方仍以今文经为定本。汉灵帝熹平四年(175),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为古文、篆、隶三体书法以相参验,树之学门,使天下咸取则焉”(《后汉书•儒林列传》)。熹平石经的《尚书》参校了古文《尚书》字体,但用的还是今文。若据《后汉书》字面,则熹平石经为三种字体。据《水经注》郦道元身在北魏,得目验原碑,记汉石经不言三体,下言曹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隶三字石经,可知汉石经字应为一体。如是则南朝刘宋范晔著《后汉书》时所记有误。至于刻石经所用今文经是欧阳氏抑或大夏侯《尚书》的文字,学者们各持有故,尚未可遽定。
十年之后,“黄巾大起义”爆发。董卓之乱,中国古代文献又遭浩劫,丧及殆尽。 及至曹魏代汉,采掇遗亡,藏于秘书中外三阁,且设中经秘书监管理典籍,收集群书近三万卷,又得汲冢中竹书,略具规模。
曹魏建国不久复立五经博士。此时古文经学已占上风,郑玄诸注最为流行。其后王肃以散骑常侍领秘书监,兼崇文观祭酒。肃女适司马氏生晋武帝司马炎,权势煊赫不可一世。肃年十八时,读扬雄《太玄》而更为之解,竟得传世。《隋书•经籍志》有《扬子太玄经》七卷,王肃注。又《华阳国志•蜀郡士女•扬雄•赞》云:“其玄源渊懿,后世大儒张衡、崔子玉、宋仲子、王子雍皆为注解。”按:王肃字子雍。肃习古文经,肯定贾、马之学而不容郑玄,于是采会同异,另为《尚书》、《诗》、《论语》、《三礼》、《左氏》等书之解,以及其父王朗所作《易传》,皆列于学官。如清人张惠言所言:“肃著书,务排郑氏。马郑不同者则从马;马与郑同则并背马。然其训诂,大义出于马郑者十七,疑出于马郑者其父朗之学也;掊击马、郑者,肃之学也。”转引自卢弼《三国志集解•魏书•王朗传》注,中华书局1982年版287页。
以今文古文言之,则如皮锡瑞所云:肃“杂糅今古与郑君同,而立意与郑君为难。郑注书从今文,则以古文驳之;郑从古文,则又以今文驳之”。《经学通论》,中华书局1954年版85页。
平心而论,肃难郑,往往言之成理。试举三例:一,郑玄说孔子纂《书》,乃尊而命之曰《尚书》,“尚”者“上”也;肃谓“上所言,史所书,故曰《尚书》”。肃说平实。二,玄以为舜“流四凶”在禹治水之后;肃谓“若待禹治水功成后以鲧为无功,殛之,是为舜用人子之功而流放其父,则禹之勤劳适足使父致殛。为舜失‘五典克从’之义,禹陷三千莫大之罪;进退无据,亦甚迂哉”。肃说有理。三,“曰若稽古”,玄解“稽古同天,言尧同于天”,肃解为“顺考古道而行之”。肃解较妥。转引自卢弼《三国志集解•魏书•王朗传》注,中华书局1982年版287页。
《隋书•经籍志》有王肃注《尚书》十一卷、王肃撰《尚书驳义》五卷。《旧唐书•经籍志》有肃注《尚书》十卷、肃撰《尚书释驳》五卷、《尚书答问》三卷,及《易》、《诗》、《周官》、《春秋左氏传》、《仪礼》、《孝经》等,肃皆有注。肃又撰《圣证论》以讥短郑玄。肃与郑皆治古文经,然不相能至于此。史家评肃“好下佞己”,喜欢下属恭维自己。其意欲贬郑扬己,取而代之;然终未能得逞。
曹魏正始年间,再刻石经,每字用三种字体古文、篆书、隶书写成;《尚书》和《春秋左氏传》,已采用了古文经经文。然此时所谓博士,率皆粗疏;弟子则往往为避兵役,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高才子弟则醉心“三玄”(《周易》、《老子》、《庄子》),这是为逃避曹氏与司马氏的权利之争,也是对深受谶纬渗透的东汉经学的反叛;魏晋时期,儒学演变为“玄学”。
政治腐败、儒学衰败的结果,是中原文化的又一次浩劫:永嘉之乱。
继晋惠帝时“八王之乱”后上台的晋怀帝,年号永嘉(307—313)。时东海王司马越专政,司马氏诸子弟继续攻杀无已。匈奴人刘渊据有今山西中部自立。永嘉五年(311)渊侄刘曜攻入洛阳,掳晋怀帝,焚烧宫室,诸王公及百官士庶死者三万余人。如《隋书•经籍志》所说:“惠怀之乱,京华荡覆;渠阁文籍,靡有孑遗。”魏晋藏书,毁于一旦。今文“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
据《晋书•荀崧传》,西晋置博士十九人。《尚书》有郑玄、王肃二家,依王国维《汉魏博士考》,《书》有贾、马、郑、王四家。依蒋善国考,则为郑王二氏。见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29—130页。皆为古文。到了东晋,元帝践阼,简省博士,置“《尚书》郑氏、《古文尚书》孔氏”等九人。此处“《古文尚书》孔氏”是马融、郑玄都没有见过的“安国注”《尚书》,是东晋忽然新出之书,至唐时竟取郑氏而代之。其后流传上千年,至明清才被学者判为“伪书”(《尚书》篇目真伪,详见第三节)。
东晋《尚书》博士无王氏之学,可知永嘉丧乱之后,王氏之学渐废。南朝“孔安国传”渐行,北朝则流行郑玄注本。《北史•儒林传》说:
大抵南北所为章句,好尚互有不同。江左:《周易》则王嗣辅,《尚书》则孔安国,《左传》则杜文凯。河洛:《左传》则服子慎,《尚书》、《周易》则郑康成……南人简约,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考其终始,要其会归,其立身成名,殊方同致矣。 “江左”即南朝,“河洛”即北朝。北朝流传郑玄所注《尚书》,不知南朝有“孔氏注本”。至陈时,费甝《尚书义疏》传到北朝,方为“二刘”(刘焯、刘炫)所瞩目。
唐贞观年间,太宗因经籍文字多讹谬,儒学门派多,章句繁杂,诏国子祭酒孔颖达与诸儒撰定《五经》义训,凡一百八十卷,诏定名曰《五经正义》,令天下传习。
孔颖达认为,《孔传古文尚书》虽然流行最晚,然“其辞富而备,其义弘而雅”(《尚书正义序》),奉敕撰《尚书》义训,即以安国所注之本为据。
《尚书正义》二十卷,成书于贞观十六年(642),高宗永徽二年(651)复有增损,成为定本。
《尚书》的文字字形,在殷周时期应与今日所见殷周青铜器铭文一致。到战国则应与出土战国简牍帛书一致。西汉初,伏生用当时流行的隶书写成。后来孔壁中出书系以先秦古字写成,藏于中秘,西汉末古文经学派出现,于是称伏生书为“今文《尚书》”。东汉杜林在西州所得漆书古文《尚书》,郑玄以其笔画形似蝌蚪称之为“科斗书”。汉熹平石经用“今文”隶书写成。曹魏正始石经用古、篆、隶三体写成,其章句所依据则是古文《尚书》。东晋时依古字笔画,用隶书写成,称“隶古定”;时人范宁又曾将“隶古定”写成当时通行的正体隶书,以便诸生诵读。唐玄宗天宝三载,“诏集贤学士卫包改古文从今文”(《新唐书•艺文志》),这里所谓“古文”,实为“隶古定”;这里所谓“今文”实为唐时流行之楷书。唐文宗开成二年(837),又据卫包写本刻成石经,以免传写错讹。五代以下千有余年,《尚书》刊本文字悉依此经。此经二万七千余字,至今基本完整,藏于西安市碑林博物馆。其价值自应在宋明以来各种版本甚至敦煌石室经卷之上。
《尚书》的“今古文之争”,到孔颖达这里告一段落。它留给人们的遗憾是很多的。这里有文字诠释之争,有治学方法之争,也有门户派别之见。许多本可以讨论清楚的文字、训诂,变得无法判别,变成永久的困惑。
形式上,古文经学取得了胜利。后来人们逐渐发现,它是以“伪古文尚书”和“伪孔安国传”的形式取得的胜利。真正的古文《尚书》失传了。后人剥去作伪的成分之后,发现真实可靠的先秦史料,即伏生所传的“今文”《尚书》,被伪“孔安国”注之《古文尚书》保存下来。
三、《尚书》“经”、“传”的真伪问题
《尚书》经文的真伪问题,学术界多以秦始皇帝焚书为界。凡形成于先秦的文献典籍皆认为“真”;秦火之后,后人编造而冒称《尚书》经文者为伪。解说《尚书》经文的《传》,也有后人所撰而冒称前贤所撰的现象;因其所冒者为西汉武帝时的孔安国,故被称为“伪孔《传》”。
始皇焚书,《尚书》首当其冲。《诗》三百五篇,人多能讽诵;《易》为筮卜之书而得免;《礼》本不完整,虽因秦焚而散亡,后人可陆续搜集整理;《春秋》经文,本有瞽史口授之传统,其所寓褒贬刺讥之义,亦由口授而不必书具,故受害较小。唯有《尚书》遭焚禁最严,亡数十篇。《汉书•艺文志》说:
《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纂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
西汉之世,多方征求遗书,献书有赏,便有作伪者出。《汉书•儒林传》载:
世所传《百两篇》者,出东莱张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 《书叙》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数简,文意浅陋。成帝时求其古文者,霸以能为《百两》征,以中书校之,非是。
按西汉成帝时,征求为《尚书》学者。山东莱州人张霸根据传说孔子所作的百篇之《序》,编造了《百两》之篇所谓《尚书》,献于成帝,帝命找出宫中秘藏之古文《尚书》校对,不能对应。于是将霸交有司处理。有司认为霸欺君罪当至死。成帝惜其才高,不诛,且不灭其文。故《百两篇》居然还在世间流传。
据此,可知《尚书》或许本有百篇之多,因残缺不全难以解说遂秘藏宫中书库。世间徒闻有百篇而不得见,遂有张霸起而作伪。张书未毁,传在世间,有可能躲过赤眉、董卓、永嘉诸乱。有人认为东晋时忽然出现伪古文《尚书》,很可能是在张霸伪书基础上改作而成。然从文辞看,霸书浅陋(例如《论衡•感类篇》引霸书《百两篇》有“伊尹死,大雾三日”语,王充不信,马、郑诸儒亦不信)。东晋所出“古文”《尚书》浅则浅矣,却丝毫不陋。说后者承袭前者,证据不足。
所谓《孔传古文尚书》,东晋元帝时出。据隋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说:
江左中兴,元帝时豫章内史枚赜段玉裁谓“赜”当作“颐”。黄焯据唐写本《尚书音义•舜典》下作“梅阜责”,认为“阜责”即“赜”之变体。宋本《释文》及注疏并讹作“颐”,段说不可从。见黄焯《经典释文汇校》,中华书局1980年9月第1版第6页。又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颐部第五”“”字下云:“古人名颐者字真,晋枚颐字仲真,作梅赜者误;李颐字景真。”然则唐代已讹?本文暂从唐人,定作“梅赜”。奏上《孔传古文尚书》,亡《舜典》一篇,购不能得,乃取王肃注《尧典》从“慎徽五典”以下分为《舜典》篇以续之,学徒遂盛。
此《孔传古文尚书》前有一篇《序》(后人为与每篇前《小序》区别,称之为《大序》),其中讲到“先君孔子,生于周末”,则作《大序》的应是孔子后人。其中又有“承诏为五十九篇作《传》,……会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用不复以闻。传之子孙,以贻后代,若好古博雅君子,与我同志,亦所不隐也”。据此,陆德明、孔颖达均认为作《传》者乃汉武帝时孔安国。《孔传古文尚书》由此得名。
为弄清《孔传古文尚书》真伪问题,让我们先熟悉一下此“孔传”《尚书》的篇目:
1.尧典,2.舜典,3.大禹谟,4.皋陶谟,5.益稷,6.禹贡,7.甘誓,8.五子之歌,9.胤征,10.汤誓,11.仲虺之诰,12.汤诰,13.伊训,14.太甲上,15.太甲中,16.太甲下,17.咸有一德,18.盘庚上,19.盘庚中,20.盘庚下,21.说命上,22.说命中,23.说命下,24.高宗肜日,25.西伯戡黎,26.微子,27.泰誓上,28.泰誓中,29.泰誓下,30.牧誓,31.武成,32.洪范,33.旅獒,34.金縢,35.大诰,36.微子之命,37.康诰,38.酒诰,39.梓材,40.召诰,41.洛诰,42.多士,43.无逸,44.君奭,45.蔡仲之命,46.多方,47.立政,48.周官,49.君陈,50.顾命,51.康王之诰,52.毕命,53.君牙,54.冏命,55.吕刑,56.文侯之命,57.费誓,58.秦誓
五十八篇加上书前“大序”,凡五十九篇。
孔颖达曾见到郑玄所注《尚书》。此五十八篇目有三十三篇与郑注本同,余二十五篇是《孔传古文尚书》新增多者。孔颖达在《尧典》“虞书”二字下有一《疏》,列出增多二十五篇篇名:
大禹谟一,五子之歌二,胤征三,仲虺之诰四,汤诰五,伊训六,太甲三篇九,咸有一德十,说命三篇十三,泰誓三篇十六,武成十七,旅獒十八,微子之命十九,蔡仲之命二十,周官二十一,君陈二十二,毕命二十三,君牙二十四,冏命二十五。
篇目与郑注本相同的三十三篇,大体就是伏生所传二十九篇。二十九篇何以成为三十三篇?《孔传古文尚书•序》这样解说:
伏生又以《舜典》合于《尧典》,《益稷》合于《皋陶谟》,《盘庚》三篇合为一,《康王之诰》合于《顾命》。
这就是说,《孔传古文尚书》中的《舜典》是从伏生的《尧典》中分出来的,《益稷》是从《皋陶谟》中分出来的,《盘庚》一分为三,《康王之诰》是从《顾命》中分出来的。这样就增多了五篇。伏生所传二十九篇,本来《顾命》与《康王之诰》就是分开的,按:此依皮锡瑞说,见《经学通论•书经》:“论伏生传经二十九篇非二十八篇,当分顾命康王之诰为二,不当数序与大誓。”因汉武帝时民间有得《大誓》一篇献上,经博士读说而列入《尚书》,其后便将《顾命》与《康王之诰》合为一篇。陈梦家《尚书通论》:“司马迁时《顾命》与《康王之诰》分为二篇,东汉时三家今文合为一,其故因后得《泰誓》加入,所以有归并的必要以保持二十九篇之数。”中华书局1985年10月版第52—53页。《孔传古文尚书》不取《大誓》(另撰《泰誓》上中下三篇),伏生所传就成了二十八篇,加上五篇即是三十三篇。
伏生二十九篇(即《孔传古文尚书》中的三十三篇)与其余二十五篇经文之间的差异很快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南宋吴棫在其所撰《书稗传》中说:
安国所增多之书,今书目具在,皆文从字顺,非若伏生之书佶屈聱牙至有不可读者。夫四代之书,作者不一,乃至二人之手而遂定为二体乎?其亦难言矣!(梅鷟《尚书考异》卷一引)
晚出的所谓“古文”二十五篇,文从字顺,伏生所传写为“今文”者,反而佶屈聱牙,此事甚可怪,难道《尚书》文句是由两个人手定的?
到朱熹这里,他首先怀疑所谓西汉孔安国所作的《传》及《传》前那篇《大序》:
某尝疑孔安国《书》是假书,比毛公《诗》如此高简大段争事〔似〕?汉儒训释文字多是如此;有疑则阙。今此却尽释之。岂有千百年前人说底话,收拾于灰烬屋壁中与口传之余,更无一字讹舛?理会不得……况先汉文章,重厚有力量,今《大序》格致极轻,疑是晋宋间文章。况孔《书》至东晋方出,前此诸儒皆不曾见,可疑之甚!(《朱子语类•尚书一》余大雅录)
朱子疑及《孔传》及《大序》,且认为其出于东晋、刘宋年间。朱子又疑及晚出二十五篇经文:
孔壁所出《尚书》如《禹谟》、《五子之歌》、《胤征》、《泰誓》、《武成》、《冏命》、《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君牙》等篇皆平易,伏生所传皆难读。如何伏生偏记得难底,至于易底全记不得?此不可晓!(《朱子语类•尚书一》万人杰录)
《孔传古文尚书》另有置于各篇之前的《小序》。从熹平石经残石看,这些《序》是集中附在二十九篇之后的。《大序》说:
《书序》,序所为作者之意;昭然义见,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
朱子对这些《小序》亦有疑问。汉时诸儒多以为《小序》是孔子“序《书传》”时所作。朱子说:
某看得《书•小序》不是孔子自作,只是周、秦间低手人作。(《朱子语类•尚书一》董铢录)
宋以后人多从朱子,不信《小序》为孔作。但《小序》出自史迁之前,对于理解经文帮助甚大,不应轻视。
朱熹门人蔡沈作《书集传》,不依《孔传古文尚书》将《小序》置于各篇之首,而是依汉代例仍将所有《小序》合为一卷置于书末;且在今文经三十三篇前注明“今文古文皆有”字样,于晚出古文二十五篇则注明“今文无,古文有”。蔡氏《集传》将所谓“孔安国注”和孔颖达《疏》仅视作参考,而以宋儒心性义理“二帝三王之心法”为主旨。至元明两代,蔡《传》“宋学”取代了以二孔《注》、《疏》为代表的“汉学”,成为士子科考的主要依据。
元人吴澄撰《书纂言》,因二十五篇之不可信,乃弃去古文,专释今文。
宋元疑《书》“古文”为伪者尚有多家。至明梅鷟《尚书考异》,确切指斥所谓“古文”为伪书,且具体指出二十五篇“皆杂取传记中语以成其文”。这在吴棫、朱熹的基础上又迈进了一步。梅鷟又揭示所谓“孔安国传”之晚出。例如“瀍水“《汉书》、《后汉书》中的《地理志》皆谓出谷城县,晋代才省谷城并入河南县,而《孔传》乃云“出河南北山”。又如“积石山”,在西南羌中,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始置金城郡,而《孔传》乃云“积石山在金城西南”。孔安国武帝时早卒,载于《史记》,史迁约卒于武帝晚年,孔安国岂能得知昭帝时地名?
至清初,诸多学者分别找出《孔传古文尚书》作伪的不少证据;至阎若璩(1636—1704)集其大成。他集三十余年,本朱子之说,汇前贤成果,条分缕析,以抉《古文尚书》之罅漏;引经据古,一一指出其矛盾之故。由此,《古文尚书》之伪大白于天下。
阎氏所列,共128条。时人毛奇龄著《古文尚书冤词》为《古文尚书》辩护,然“百计相轧,终不能以强词夺正理”(《四库全书总目•经部书类二》)。其后,阎氏当有所修正。其书缺第二卷之28、29、30三条,第三卷全卷33至48计十六条,第七卷102、108、109、110计四条,第八卷122至127计六条,共缺29条,实存99条。很可能,凡是证据尚欠充足或《冤词》所驳之有理者,径删去。如此,仍以祛千古之大疑而足以不朽,“考证之学,则固未之或先矣!”(《四库全书总目》《古文尚书疏证》条)
阎氏辨“古文经”二十五篇之伪,首先指出其与孔壁所出十六篇古文(郑玄将其中《九共》分作九篇计二十四篇)不同。“不独篇名不合者其文辞不可得而同,即篇名之适相符合者其文辞亦岂得而尽同哉!”(《尚书古文疏证》卷一第三)又指出二十五篇伪古文外之三十三篇,亦多有不同于伏生今文之处。伏氏今文保存于蔡邕书熹平石经,残碑遗字收入宋洪适《隶释》中有547字。洪氏以之校伪《孔书》,其间多10字,少21字,不同者55字,借用者8字,通用者11字。阎氏云:“余然后知此晚出于魏晋间之《书》盖不古不今非伏非孔而欲别为一家之学者也。”(《尚书古文疏证》卷二第二十三)阎氏发现伪“古文”具体叙述中有违史书体例的破绽多处,一一揭示其伪。例如:朱子说到古史例不书时(即不写季节),二十八篇中书年、月、月相、干支而不书季节,《春秋》则书年、时、月、干支。阎氏曰:
大抵史各有体,文各有例;《书》不可以为《春秋》,犹《春秋》不可以为《书》。今晚出《泰誓上》开卷大书曰“惟十有三年春”,岂古史例耶?(《尚书古文疏证》卷四第五十四)
又如,据刘歆《三统历》引《武成》“辛亥祀于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辛亥越五日为乙卯,可知“粤五日”是连带首尾而数。现晚出《书》之《武成》说:“丁未祀于周庙……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丁未到庚戌应书“越四日”才是。阎氏曰:
古人之书时记事有一定之体。《召诰》篇“惟三月丙午朏,越三日”则为“戊申”;《顾命》篇“丁卯,命作册度,越七日”则为“癸酉”。所谓“越三日、七日”者,皆从前至今为三日七日耳,非离其日而数之也。今丁未既祀于周庙矣,“越三日柴望”则为己酉,岂庚戌乎?甲子之不详而可以记事乎?(《尚书古文疏证》卷一第五)
阎氏之辨《孔安国传》之伪,承前人所见而更深入。他指出,汉武帝时代,《经》与《传》是分别成册的。《传》附于《经》文之下随《经》为注,始见于东汉马融为《周礼》作注。所谓《孔安国传》称出于汉武帝时,却已“就经为注”,显系后人伪托。
西汉孔安国曾为《论语》作注。《论语》“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安国注云:“亲而不贤不忠则诛之,管蔡是也;‘仁人’谓箕子、微子,来则用之。”“周亲”指管蔡,“仁人”指箕子微子。东晋所出《尚书•泰誓中》“孔”《传》却说:“周,至也。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也。”据此,说《尚书》孔《传》非西汉孔安国所作,断断不误!(见《疏证》卷二第十九)又,伪古文《泰誓》经文原文是武王在誓词中说“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之后说到“虽有周亲,不如仁人”,这里仁人确指周之“乱臣”。由此亦可推知此《泰誓》经文必非当年孔安国壁中所得。
经阎氏反复疏证,《孔传古文尚书》之为伪书,已成定论。
毛奇龄撰《古文尚书冤词》,力辩“孔安国”作《传》之《古文尚书》经文为真。毛氏知安国《传》中有安国以后地名,他据《隋书•经籍志》“至东晋,豫章内史梅赜始得安国之传,奏之”之文,不顾《经籍志》上下文皆在讲经文存亡,将“传”字改为《传》字;谓赜所得《传》中有《传》无《经》,说梅赜所上的是孔《传》,不是《古文尚书》经文。他又不顾《史记》、《汉书》等载《逸书》为十六篇,无二十五篇之说,认为二十五篇为真孔壁古文。
事情正如清末学者皮锡瑞(1850—1908)所说,“阎若璩毛奇龄两家之书互有得失当分别观之”。皮氏具体列出阎证之误十三处:
阎证古文之伪甚确。特当明末宋学方盛,未免沾染其说。夫据古义以斥孔《传》可也,据宋人以斥孔《传》则不可。阎引金履祥说,以《高宗肜日》“典祀无丰于昵”为祖庚绎于高宗之庙,其误一也。引邵子书以定“或十年”等年数,其误二也。引程子说谓武王无观兵事,其误三也。驳《武成》篇,并以文王受命改元为妄,其误四也。驳孔《传》以居东为避居,不为东征,其误五也。信金履祥以为武王封康叔,其误六也。信金履祥以《多方》为在《多士》前,其误七也。知九江在寻阳,又引《水经》云九江在长沙下雋西北,未免骑墙之见,其误八也。解三江亦以为有二,与九江同,其误九也。信蔡氏说,以《康诰》属武王,其误十也。移易《康诰》、《大诰》、《洛诰》以就其说,其误十一也。谓伏生时未得小序,其误十二也。以金履祥更定《洪范》为文从字顺、章妥句适,其误十三也。(《经学通论•书经》)
毛奇龄之后,众多学者继阎氏之业,陆续研究补证,揭露《孔传古文尚书》之伪。其著名者如惠栋(《古文尚书考》)、程廷祚(《晚书定疑》)、王鸣盛(《尚书后案》、《蛾术编》)、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江声(《尚书集注音疏》)、崔述(《古文尚书辨伪》)、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等十余家。《孔传古文尚书》之伪,终成铁案。
此后各家多弃伪“古文”二十五篇不再讲说。然今日我辈将《尚书》作为古代思想史、学术史研究的对象,二十五篇却断不可废置不顾!《四库全书总目•古文尚书冤词提要》如是说:
梅赜之书行世已久,其文本采掇佚经、排比联贯,故其旨不悖于圣人,断无可废之理。而确非孔氏之原本,则验证多端,非一手所能终掩。皮锡瑞说:
伪孔《古文尚书》自宋至今,已灼知其伪矣,而犹相承不废,是亦有故。宋之不废者,“人心惟危”四句,宋儒以为“道统”相传,其《进〈尚书注〉表》,首以“三圣传心”为说。而四语出伪《大禹谟》,故宋儒虽于伪《传》献疑,而于伪《经》疑信参半……此其远因一。且古文虽伪而言多近理,非止“人心惟危”四句……此其远因二……阮元曰,《古文尚书孔传》出东晋,渐为世所诵习;其中名言法语以为出自古圣贤,则闻者尊之……君臣父子之间,皆得陈善纳言之益。是知其伪而欲留为纳言之益,此近因一,……龚自珍述庄存与之言曰:……《大禹谟》废,“人心道心”之旨、“杀不辜宁失不经”之诫亡矣!《太甲》废,“俭德永图”之训坠矣!《仲虺之诰》废,“谓人莫己若”之诫亡矣!《说命》废,“股肱良臣启沃”之谊丧矣!《旅獒》废,“不宝异物贱用物”之诫亡矣!《冏命》废,“左右前后皆正人”之美失矣!……是知其伪而恐废之无以垂诫,此其近因二。有此四故,故得相承不废。(《经学通论•书经》)
清末学者王先谦(1842—1917)撰《尚书孔传参正》。他认为,《孔传古文尚书》虽经官方承认论定为伪书,“然功令所布,家传僮习,莫敢废也”,他“仍用其《经》、《传》原文,附诸考证”,“以便读者雅才好博,亦或取斯”。他又说明:“今文有伪俗,不妨以古文参考;古文无说解,仍兼采三家所长,庶为尽善。”王先谦说:
自熹平石经亡后,今文遂无本。二十九篇反借伪《传》而存。古书遗碣,可以参证文字同异。马、郑《传》、《注》亡佚,宋以来颇有辑本,所当全采以畅《经》恉。众家疏解,冶为一炉。时有管闚,弗忍割弃。(《尚书孔传参正•序例》)
正因如此,我们解伪古文二十五篇经文,多以王氏此书为据。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孔传古文尚书》之作伪者,究竟是谁?此真乃千古之谜!
朱熹疑是撰《孔丛子》之人伪作。按《孔丛子》是孔氏子孙杂记其先祖言行之书,托为陈涉时博士孔鲋撰。其末卷为《连丛子》,载有所谓汉武帝时孔臧事及东汉末孔季彦等独家世世承传《古文尚书》事。此书可能为孔季彦编撰,其后又有窜改,亦有人认为齐、梁时好事者所为。
明梅鷟则疑是西晋皇甫谧作。孔颖达《尧典•虞书•疏》引《晋书•皇甫谧传》云“姑子外弟梁柳边得《古文尚书》,故作《帝王世纪》,往往载《孔传》五十八篇之书”。孔《疏》又引《晋书》更重要一段:
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榆,榆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柳字洪季,即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赜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于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
梅氏认为是皇甫谧造《书》二十五篇、《大序》及《传》,冒称安国古文以授梁柳,柳授臧曹,曹授梅赜,遂献上而施行。(见《尚书考异•自序》)
因疑谧证据薄弱,不少学者疑到王肃。肃有《书》注及《尚书驳义》、《尚书答问》等,其释义多与孔《传》同。陆德明《释文•叙录》说:“王肃亦注今文,而解大与《古文》相类,或肃私见《孔传》而秘之乎?”有此依据,清儒疑肃者不少,如惠栋、戴震、王鸣盛(认为不外乎肃、谧二人之手)、丁宴、皮锡瑞、王先谦等等。但王肃说疑点甚多,近人多有揭示;且肃当时权势煊赫,没有必要伪造一部书又秘藏起来。
因《孔传古文尚书》由东晋梅赜所上,阎若璩引黄宗羲语曰:
原来当两汉时,安国之《尚书》虽不立学官(平帝时暂立),未尝不私自流通,逮永嘉之乱而亡。梅赜上伪书,冒以安国之名,则是梅赜始伪。
由是观之,阎氏似疑梅赜本人作伪。
东晋时另有一名孔安国。
《晋书•孔愉传》附其子孔安国传:
安国……以儒素显。孝武帝时甚蒙礼遇,历仕侍中、太常……再为会稽内史、领军将军。安帝隆安中下诏曰:“领军将军孔安国贞慎清正,出内播誉,可以本官领东海王师,必能道达津梁,依仁游艺。”后历尚书左右仆射。义熙四年卒,赠左光禄大夫。
此东晋时之孔安国有才华,通儒学,操守直亮,得到孝武帝赏识;活动时代为东晋后期,略晚于上书之梅赜。他有条件广采马、郑、王诸家以作《传》,且不必刻意作伪。后人很容易将他的《传》误会为西汉临淮太守孔安国作。加之其受礼遇之孝武帝与汉武帝同谥,极易混淆。很可能,后来浅人补撰一《大序》来说明这部 《书传》的原委,造就了这千古之谜。
持东晋孔安国作《传》说者有清儒冯登府。近人陈梦家力证此说,认为梅赜所上者大约是东汉马、郑之徒的古文,与《孔传》无关;《孔丛子》不伪;《大序》最后一段“自‘书序’至‘不复以闻’疑是齐、梁、隋、唐间人所窜入”。陈梦家《尚书通论》,中华书局1985年10月版第122—133页。
然此说仍有难以弥缝处。如西晋郭璞注《尔雅》,已引有伪《孔传》文;《晋书》中只字未提孔安国“奉诏作《书传》”事。
今人蒋善国承近人范寿康说,疑伪《孔传》为西晋博士孔晁所作。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3月版第351—361页。其所论吸取前人之失,据汲郡出竹书之时代背景及孔晁本人治学经历,疑《晚书》二十五篇“经文”及《孔传》皆孔晁所作。蒋氏之论,或许近真。
四、《尚书》篇目章句选释
孔颖达在《尧典》题目下有一《疏》,将《尚书》体例分为十类:
一曰典,二曰谟,三曰贡,四曰歌,五曰誓,六曰诰,七曰训,八曰命,九曰征,十曰范。
直接从篇名看,孔《传》古文《尚书》五十八篇中,有典二篇、谟二篇、贡一篇、歌一篇、誓八篇、诰八篇、训一篇、命九篇、征一篇、范一篇。此外各篇归类:《益稷》,谟也;《太甲》三篇、《咸有一德》、《高宗肜日》、《旅獒》、《无逸》,训也;《盘庚》三篇、《西伯戡黎》、《武成》、《梓材》、《多士》、《君奭》、《多方》、《周官》、《吕刑》,诰也;《君陈》、《君牙》,命也;《金縢》自为一体,其中祝辞,可归于诰类。另有《微子》、《立政》二篇,孔疏未提到,但《小序》言“微子作诰”,《微子》亦诰也;《立政》周公告成王用臣之法,应亦诰类。孔氏分类似嫌琐细。此前《书•大序》已将《尚书》文体约略概括为典、谟、训、诰、誓、命六类。而征、贡、歌、范各只一篇,未必可据以为体例。
伪古文《尚书》二十五篇,约成书于晋宋年间,已见上节。至于伏生所传今文三十三篇,其成书年代亦值得探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学者顾颉刚、钱玄同等已展开讨论。
顾氏认为,今文《尚书》二十八篇(以《顾命》、《康王之诰》为一篇)可分为三组:
第一组,《盘庚》、《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等十三篇,各为该时代之产物,可信为真。
第二组,《甘誓》、《汤誓》、《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縢》、《无逸》、《君奭》、《立政》、《顾命》等十二篇,或文字较为平顺,不似当年原文;或思想观念较晚,有似后世追记。这一组,定为东周间史官追记整理出来的作品。
第三组,《尧典》、《皋陶谟》、《禹贡》三篇,顾氏认为“决是战国至秦汉间的伪作”。《古史辨•一》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201—202页。
对于顾氏所分之三组,争议较多的是第三组。
1925年秋冬,王国维在清华国学研究院讲《古史新证》,认为:
《虞夏书》中如《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商书》中如《汤誓》,文字稍平易简洁,或系后世重编,然至少亦必为周初人所作。
王氏并认为,顾氏等疑古似有过头及欠严谨之处。他说:
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古史新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2—3页。《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265页。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之后,学者们对于今文《尚书》之制作时代多有向下拉的倾向。《虞夏书》四篇自不必说,甚至《盘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等篇都认为出自战国时期,甚至秦汉年间。我们的看法,还是王国维先生之说较为平允:除《虞夏书》和《商书》中《汤誓》为后世(西周)所作,其余诸篇,应视作各该时代史官所记。至于曾经后人辑定整理,亦不可否认。
学者们对今文各篇成书时代的讨论,我们将选择有代表性的篇目,在下文摘要评介。
赖梅赜所上之伪孔《传》《古文尚书》,伏生所传今文二十九篇(析为三十三篇)幸得保存。伪古文二十五篇较为易解;三十三篇今文,章句欲得通诂,殊非易事。前人所解,有伪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宋代蔡沈《书集传》、清王引之《经义述闻》、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王先谦《尚书孔传参正》等等。以上所列是我们诠释《尚书》章句的主要依据;至于近人新说,或依新出甲骨金文,或依新兴学科成果,或许有超越前人之处,我们择善而从。
以下即按篇目顺序,择有争议或有必要说明之处略加解说。
《尧典》
首句,“曰若稽古”。“曰若”:说到那;“稽古”:考察古事。四字证明,《尧典》是后世史官所追记。然其所据史料,应当视为可信。如,尧命羲和钦若昊天,四仲四星,其中有“厥民析”、“厥民因”、“厥民夷”、“厥民隩”,与殷墟甲骨文中四方风名相近,与《山海经》中有关记载一致或暗合。竺可桢《论以岁差定尚书尧典四仲中星之年代》,认为所中之星位置应是殷末周初天象。这有利于证明《尧典》此段文字成于周初。《尧典》中强调“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协和万邦”的思想,很明显地是周初思想,可是却被一些学者说成是战国时期思想。我们知道,战国时宗族宗法崩解,七雄争相兼并弱国。说“明德”、“亲族”、“和万邦”是战国思想,令人难以苟同。
顾颉刚先生说《尧典》、《皋陶谟》“取事实于秦制”、“取思想于儒家”(儒家讲“禅让”),认为《尧典》中的“人治思想”、“德化思想”不合于商周,故“考定为秦汉时书”。《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03—204页。陈梦家先生也认“《尧典》为秦官本《尚书》”。因其文内有“十有二州、十有二山、十有二牧”(今见《舜典》中),秦“数以六为纪”,十二为六的倍数。又有“同律度量衡”、“五载一巡守”等语,遂认其为“秦代官本”。陈梦家《尚书通论》,中华书局1985年10月版第135—146页。
《舜典》
先秦时本有《舜典》。如《孟子•万章上》中孟子引《书》曰:“只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所言舜事,今本《尧典》无,伪孔《传》《舜典》中亦无。可知先秦《舜典》原文已亡逸。
梅赜所上《孔传古文尚书》中,《舜典》是从伏生所传《尧典》后半“帝曰钦哉”之后“慎徽五典”以下分出来的,且缺少“孔氏”的《传》。时人因王肃注颇类“孔氏”,遂取王氏注补充孔《传》文。
齐萧鸾建武四年(497),吴兴人姚方兴称从大航头购得“孔《传》《舜典》”,可能是他本人采马融、王肃注伪造而成。且其所献《舜典》经文,在“慎徽五典”之前有“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十二字。其所献尚未施行,却因罪致被杀。至隋朝开皇初年购求遗典,方兴所献始得列入《孔传古文尚书》之内。然此时所见之本,在十二字之后又有十六字“濬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不详来历,清儒臧琳、王鸣盛等疑其为刘炫所增。
从《尧典》后半分出来的《舜典》篇首的二十八个字,也可以说是“伪古文经”。阎若璩友刘珵说:“欲黜伪古文,请自二十八字始。”阎氏亦云:“‘慎徽五典’直接‘帝曰钦哉’之下,文气连注如水之流,虽有利刃亦不能截之使断!”(《尚书古文疏证》卷五上第六十五)
因《舜典》系由《尧典》分出,文中舜“咨四岳”前之“帝”皆指尧;“奋庸熙帝之载”之“帝”,仍是尧;此以下“帝曰”之帝,才是指舜。
“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舜典》末句,依伪《孔传》,前人断句作:“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清儒如孙星衍、皮锡瑞改为:“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伪《孔传》说舜“凡寿百一十二岁”,甚可疑;史迁说:“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五帝本纪》)如是则舜年一百岁,实仍可疑。近人周秉钧《尚书易解》作:“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前人自郑玄至段玉裁等均以“征庸”二字连读,然皆不如断开之后易懂。而舜的年龄,则认为在位五十载含“庸三十”在内,终年八十岁较合情理。
“帝釐下土方设居方别生分类作汩作九共九篇槀饫”
《舜典》正文末尾,附有《汩作》、《九共》(九篇)及《槀饫》等十一篇的“小序”。这是伪《孔传古文尚书》的安排。将“小序”放到各篇之首,而正文亡佚之篇的“小序”便放到前篇之末。
此段小序标点,依孔《传》,则标作“帝釐下土,方设居方,别生分类,作《汩作》、《九共》(九篇)、《槀饫》”。然《诗经•商颂•长发》有“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句,知当依方字句,作“帝釐下土方,设居方……”为是。
《皋陶谟》、《益稷》
孔壁原古文《尚书》,有《弃稷》篇。“弃”为周人始祖之名,“稷”为其官名。依阎若璩考,西汉时尚存此篇。著《法言》之扬雄曾见《弃稷》文字,其中多载稷、契言论。然今《益稷》篇系由《皋陶谟》截下,其中稷与契无一话一言流传于后世,可见其非《弃稷》原文。阎氏云:“今试取《皋陶谟》、《益稷》读之,语势相接首尾相应,其为一篇,即蔡氏犹知之。”(《尚书古文疏证》第六十六)。
伪《孔传古文尚书》作伪者见《皋陶谟》经文下有“暨益”、“暨稷”之文,便将该文下半截下,攀附以“弃稷”之名,改名《益稷》,如此可省却另外拟目,便于凑够五十八篇之数。
此篇文字,较周初诸诰平易简洁;观其内容,如:安民、惠民,行有“九德”(宽、柔、愿等),“浚明有家”,“同寅协恭和衷哉”等,宗族社会、重民思想,仍是西周文字,至迟不晚于春秋,不应出自以法为教、耕战为务、驰骋言说、伏尸百万的战国、秦代和汉初。
因其纪数大多为“五”,与秦代尚“六”更无关系(仅有“十有二师”一语算是涉及六的倍数)。又有学者断言“所谓‘五辰’、‘五典’、‘五服’、‘五采’、‘五色’、‘五言’,都应是五行观念比较发达之后才构成的”,因此“我们现在所见的《皋陶谟》应当在秦汉间才写定”。张西堂《尚书引论》,转引自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3月版第169页,蒋氏亦主此说,见该书第172页。一般认为,相生相克的五行观念成熟于战国后期。我们知道,以五为数之常纪,与人手五指相关,源头甚早,为什么一定要到五行观念发达之后,才能以五为纪?更何况,《皋陶谟》中的“五”与“相生相克”毫无关系。
“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
此句难点在“在治忽”三字。《史记•夏本纪》引此作“来始滑”。唐司马贞《索隐》云:“‘来始滑’于义无所通。盖‘来’、‘采’字相近,‘滑’、‘忽’声相乱,‘始’又与‘治’相似,因误为‘来始滑’。今依《今文》音‘采政忽’三字……听诸侯能为政及忽怠者是也。”似乎已解决了问题。然《汉书•律历志》引此又作“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内五言,女听”,《尚书大传》亦有“六律五声八音七始”之文。由此可知,“在治”当是“七始”,古字因形近而讹。所谓“七始”,《大传》郑玄注指黄钟、太蔟、大吕、南吕、姑洗、应钟、蕤宾。又《隋书•律历志》引《汉志》,“咏”字作“训”。段玉裁云:“当从《隋志》作‘训’。”皮锡瑞断曰:“今从《隋志》引作‘训’,从班《志》释为‘顺’,‘七始’上属为义,‘训’字下属为义。”千古疑窦遂由清儒理清。
《禹贡》
《禹贡》出现之时代,二十世纪上半叶之《古史辨》中多有讨论。
顾颉刚先生认定《禹贡》作于战国,归纳起来主要有三条理由:其一,古代只有种族观念而无一统观念。其二,古代的“中国”地域甚不大。其三,九州之说出于战国。(《古史辨》第一册第207页)然此三条均可商榷。
先说“九州”。战国实际上是七雄并立,不是九州分区;是列国争霸不是大一统。《禹贡》的“九州”观念与战国实情也毫无关联。《禹贡》中“任土作贡”,其土等高下与战国时不类。如冀州无贡,绝非战国时燕赵情形。禹治水是“夹右碣石入于河”(《史记》作“入于海”,是),“北播为九河,同为逆河入于海”。冀州洪水初退,故有田赋而无贡物。又以兖州“田惟中下”(江声考原文当作“下下”),兖州田赋拟列最下或尚未定(“厥赋贞”),是兖州治水最后洪水刚过之证。此亦绝非战国时齐鲁情形。又荆州云梦泽旁尚有“三邦”即三国,此岂是战国时楚国情形?雍州“三危既宅,三苗丕叙”又岂是战国时秦国景象?战国时期,吴楚宝剑名扬天下。荆扬二州不求入贡兵器却要求入贡商周时期视作灵物而战国时期已无用处的大龟。凡此种种,如何证明《禹贡》成于战国?
再说一统观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种族观念还是一统观念?此语见《左传•昭公七年》,是楚国人无宇观念中的“古之制也”。原诗亦见《小雅•北山》,至迟也在西周。《禹贡》之符合西周观念如此。
再说地域观念。顾先生似认为,直到战国时人们才认识了“九州”的范围,此前则不能达到如此广阔。数十年来的考古发现,证明中华民族的文化交流,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已遍及华夏大地。苏秉琦先生曾用“满天星斗”形容这一时期的文化面貌,又用“裂变”、“撞击”和“融合”三种形式说明文明起源和文化交流。苏先生说:
“中国”概念形成过程,还是中华民族多支祖先不断组合与重组的过程。这也是在春秋战国以前的夏商周三代以至更早就已出现群雄逐鹿的中原地区看得最为明显。……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与红山文化南北汇合产生了一系列新文化因素和组合成新的族群,他们在距今五千至四千年间在晋南同来自四方(主要是东方、东南方)的其他文化因素再次组合,产生了陶寺文化,遂以《禹贡》九州之首的冀州为重心奠定了“华夏”族群的根基。与此同时,从中原到长江中、下游文化面貌发生了规模、幅度空前的大变化,黑、灰陶盛行,袋足器、圈足器发达,朱绘、彩绘黑皮陶代替了彩陶,大型聚落遗址(古城)出现,墓葬类型分化,大墓中使用双层或多层棺椁以及由玉器、漆器、彩绘陶器、蛋壳陶器组成的礼器等等,以西北古文化为一方,以东南古文化为另一方的更大范围的组合与重组,这就是“龙山时代”出现的文化背景。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北京版第161—162页。
在考古工作者眼前展示的是文化的组合与重组的过程。这一过程移易到历史学家的脑中,便有了当时人们地域观念的范围。苏先生提到的“龙山时代”即我们所谓“五帝时期”或《尚书•尧典》的时代。那些共同的文化因素,已遍及《禹贡》九州。我们还可以提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发现的湖北黄陂盘龙城、八十年代发现的江西新干大洋洲商墓、四川广汉三星堆古蜀国“祭祀坑”、九十年代湖南宁乡出土商代大铜铙以及此前出土诸多青铜重器如四羊方尊等,说明殷商人的活动范围地理观念确实已遍及于《禹贡》九州的范围。
记得顾颉刚先生对于李玄伯先生提出的解决古史问题要靠考古学成果的观点,是表示肯定的。《古史辨》一册,第270页。以顾先生的求实求真精神,他若了解到考古界这些新成果,相信是会同意《禹贡》至迟写成于西周的观点的。
《甘誓》
据“小序”,《甘誓》为启与有扈战前誓词。然《墨子•明鬼下》引文称《禹誓》,《庄子•人间世》则云“禹攻有扈”,《吕览•先己》载夏后相与有扈战于甘, 《召类》篇又载“禹攻……有扈以行其教”。由此看来,禹、启之族与有扈氏多年不和,战斗亦不止一次。因此,不可改启为禹;当信《史记》与《小序》,《甘誓》为启之誓词。
《甘誓》文字稍平易,王国维断为周初人所作。顾颉刚认为出于东周,又在《五德终始下的政治和历史》中说可能作于战国末、西汉初。文中“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一语最有争议,亦可作为确定成文时代的依据。
马融说“三正”指历法中正月之“建子、建丑、建寅”三种。“三正”如何“怠弃”又如何成为讨伐的理由?不好理解。郑玄说“三正”为“天地人之正道”。若依《国语•楚语下》讲颛顼氏“绝地天通”,“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则郑氏之说可取。“正”指司天、司地、司民“世守其职”的氏姓宗伯。颛顼氏设“天、地、神、民、类物之官”。其中“类物之官”,从夏人《九歌》列举的神来看,应是“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见《左传•文公七年》),“六府”到西周成为“五祀”,由五个氏族“世守其职”,称为“五正”(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其原因,盖后稷为周人始祖,周人既为天子,“谷”便由“六府”中请出另有所尊。五正所守五种物质大类,在西周,很可能已有“五行”之称(见《尚书•洪范》)。西周后期宣王“不籍千亩”,世守其职的“五正”贵族,“失其官守”,“遭世之乱而莫之能御也”(《楚语下》),人们遂不再称“五祀”、“五正”而言“五材”(见《国语•郑语》),物质大类从神学躯壳中解脱出来。到春秋后期,“五材”被“五行”取代成为流行术语(见《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国语•鲁语上》),与可以“威侮”的五个贵族氏姓没有任何关系了。
由“五行”内涵的演变,我们可以考定,可以言“威侮五行”的时代,必在周人成为天子之后,又在宣王“不籍千亩”(《国语•周语上》)之前。如是,则《甘誓》之成文,必定在西周时期。
《汤誓》
《汤誓》文字亦平顺易懂,其成文应在《牧誓》及周初诸诰之后。
《孟子•梁惠王上》引《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皆亡”,与今本《汤誓》同。《孟子•梁惠王下》引《书》曰:“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诛其君而吊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又《吕氏春秋•顺民》载汤祷于桑林,亦因大旱。时人以烈日喻恶人,是汤时真实写照。这些情况,武王伐纣时是没有的。故《汤誓》成文虽迟至西周,其事实是可以相信的;不能因某些字句类似《牧誓》而疑其真实。
《盘庚》
《小序》说:“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三篇。”看来三篇应是盘庚迁殷所作。《史记•殷本纪》却说:“……帝盘庚崩,弟小辛立,是为帝小辛。帝小辛立,殷复衰。百姓思盘庚,迺作《盘庚》三篇。”然则《盘庚》为小辛时所作。二者虽难定是非,终归肯定《盘庚》三篇为殷中期实录。然近人却提出不少“疑窦”,认为出自西周甚至战国,其怀疑精神可嘉,然其证据却甚为薄弱。我们读《盘庚》,其文句古朴、佶屈聱牙,非它篇可比;其中讲到“先后”与“万民”的祖先在天上交换意见,可“自上其罚”、“崇降弗祥”,是关于商代原始宗教祖先崇拜的宝贵资料;盘庚要求民众与统治者同舟共济,要求“百姓”(贵族)“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则是那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社会的重要特征。《盘庚》篇对于商代社会研究的史料价值是无与伦比的。
《高宗肜日》
依《小序》,此篇是武丁祭成汤之次日,有雉鸟停于鼎耳而鸣,祖己对王的训词。依《史记》,是在武丁崩后,祖己追述当年武丁“修政行德”之事而作的追记。有学者据篇名认为是武丁之子祖庚祭武丁(高宗)之后,祖己所作。然据文本,关键似在最后一句:“典祀无丰于昵。”昵是近的意思,马融直接说“昵,考也,谓祢庙也”。则高宗所祭者是其父小乙。所祭不丰而引来雊雉异兆者,当是小乙的三位兄长、相继为帝的阳甲、盘庚、小辛。这三位都“罔非天胤”,都是帝南庚的后裔。武丁感祖己之言,乃为阳甲等修缮寝庙。此举意义重大,用祖己的话说,是“典厥义”、“正厥德”;用史迁的话说,是“常祀无丰于弃道”是“修政行德”。由此可见,殷人祖先崇拜及其“德”的观念,与周人是有所不同的。上世纪中,有学者以“奴隶社会”观念看待殷商,认为“民”相当于奴隶,认为商代没有“德”的观念,因此,“王司敬民”的说法是不能相信的,《高宗肜日》只能是东周或者说战国时代的作品。此论在今日看来,是站不住脚的。
《泰誓》上、中、下
按汉代《泰誓》原文,非伏生所传。刘向《别录》认为出自武帝末年。王充《论衡•正说》:“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而《尚书》二十九篇始足矣。”《后汉书•献帝纪》说:“宣帝泰和元年,河内女子有坏老子屋得古文泰誓三篇。”东汉时,马融对这三篇所谓《泰誓》已表怀疑:“《泰誓》后得,按其文似若浅露”,“‘八百诸侯不召自来、不期同时、不谋同辞’及‘火复于上至于王屋流为雕’,‘五至,以谷俱来’,举火神怪,得无在‘子所不语’中乎!”马融又列举《孟子》、《国语》、《春秋》、《礼记》等书所引先秦《泰誓》文字,后得的所谓《泰誓》中竟然没有!融说:“吾见书、传多矣,所引《泰誓》而不在《泰誓》者甚多,无复悉记,略举五事以明之亦可知矣!”(见《泰誓上》孔颖达《疏》引)梅赜所献今本《泰誓》上中下三篇,其中没有《史记》所引、史迁曾见过的《泰誓》文字,也没有马融所质疑的“浅露”文字。大约因马融所疑,作伪者为证明此本出自孔壁,另外采辑古书中所见语作成。阎若璩指出:凡马融指出古书中引用《泰誓》之文,今本中都有,而马融未指出或未见到者,今本都无。其作伪之迹,何其明显!(《尚书古文疏证》卷一第七)
汉代《泰誓》早已失传。后人有据《史记》等引文复原《太誓》者,如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其中《泰誓》即由孙氏辑成。然仍不尽可信。
限于篇幅,这里不能将《尚书》篇目章句一一释讲,不过我们可以在这里说明我们释读《尚书》的原则:
1、我们倾向于尊重古训,因为数千年间人们多作如此理解、如此引用。若要抛弃古训而用今人新训,即便新训或许可以更为准确理解原文,但于两千年间古人之引用、议论,就可能产生迷惑。这对于文化史的研究,无异乎横生枝节。而事实上,今人对《尚书》的研读,主要是为了思想史、文化史的研究。
2、由于今文经、古文经的差异,以及历代学者的理解发挥,《尚书》中几乎每一句话、每一个词,往往都有多种解说,且可能都有合理性。我们只能从中择取影响较大流行较广的解说。遇有十分有价值的不同观点不忍割爱,不敢独断,则加以“或曰”或“又一说”之类,但仍不可能包罗诸家。
3、《尚书》佶屈聱牙,号称难读。事实上有些章句是无法读懂。例如《微子》中“旧云刻子”四字,依王充,则为微子语;依古文,则为父师语;且文义不明。皮锡瑞批评江声、王鸣盛、陈乔枞、魏源等人勉为其难的解说时说道:
夫汉人遗说存者无多。学者当塙守其说,深思其义,不得妄生驳难。如实不可解,阙疑可也。何得全无证据,妄改古人之书以就己之臆说,此岂“信而好古,不知盖阙”之义哉?
我们于有争议未决之处,亦有勉为其难之苦,不得不阙疑或从众。
臧振
参考书目:
1.《尚书大传》5卷附《序录》1卷《辨讹》1卷 (汉)伏胜撰 (汉)郑玄注 (清)陈寿祺辑并撰《序录》、《辨讹》、《四部丛刊》本
2.《附释音尚书注疏》20卷附《校勘记》20卷 (汉)孔安国传 (唐)陆德明音义 (唐)孔颖达正义 《校勘记》 (清)阮元撰 《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中华书局1980年11月影印
3.《书集传》6卷 (宋)蔡沈撰 《四库全书》本
4.《书疑》9卷 (宋)王柏撰 《通志堂经解》本 丛书集成
5.《书纂言》4卷 (元)吴澄撰 《四库全书》本
6.《尚书考异》5卷 (明)梅鷟撰 《四库全书》本
7.《尚书引义》6卷 (清)王夫之撰 王孝鱼点校 中华书局1982年版
8.《禹贡锥指》20卷《例略图》1卷 (清)胡渭撰 《四库全书》本
9.《钦定书经传说汇纂》21卷首2卷《书序》1卷 (清)王顼龄等撰 《四库全书》本
10.《古文尚书疏证》9卷 (清)阎若璩撰 《四库全书》本
11.《古文尚书冤词》8卷 (清)毛奇龄撰 《四库全书》本
12.《尚书集注音疏》13卷 (清)江声撰 《皇清经解》本
13.《古文尚书考》2卷 (清)惠栋撰 《皇清经解》本
14.《晚书订疑》3卷 (清)程廷祚撰 《皇清经解续编》本
15.《尚书后案》31卷 (清)王鸣盛撰 《皇清经解》本
16.《古文尚书撰异》32卷 (清)段玉裁撰 《皇清经解》本
17.《经义述闻》 (清)王引之撰 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9月版
18.《尚书今古文注疏》上下册 (清)孙星衍撰 陳抗、盛冬鈴點校 中华书局1986年12月版
19.《古文尚书辨伪》2卷 (清)崔述撰 《崔东壁遗书》本
20.《今文尚书经说考》38卷 (清)陈乔枞撰 《皇清经解续编》本
21.《尚书今古文集解》30卷附《校勘记》1卷 (清)刘逢禄撰 《校勘记》 (清)刘葆桢、刘翰藻撰 《皇清经解续编》本
22.《书古微》12卷 (清)魏源撰 《皇清经解续编》本
23.《今文尚书考证》 (清)皮锡瑞撰 盛冬铃、陈抗点校 中华书局1998年12月版
24.《尚书孔传参正》 (清)王先谦撰 《四部要籍注疏丛刊•尚书》 中华书局1998年8月版
25.《尚书大传补注》7卷 王闿运撰 《湘绮楼全书》本 《丛书集成》本 中华书局
26.《尚书研究讲义》 顾颉刚撰 上海开明书店1937年石印本
27.《尚书覈诂》 杨筠如撰 陕西人民版社1959年6月版
28.《尚书正读》 曾运乾撰 中华书局1964年5月版
29.《尚书通检》 顾颉刚撰 书目文献版社1982年5月版
30.《尚书与古史研究》 李民撰 中州书画社1983年1月版
31.《尚书新证》 于省吾撰 台北崧高书社1985年4月版
32.《尚书通论》 陈梦家撰 中华书局1985年10月版
33.《尚书综述》 蒋善国撰 上海古籍版社1988年3月版
34.《尚书学史》 刘起釪撰 中华书局1996年8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