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取象比类”作为触类旁通的思维方式,前人对其哲学意义、美学意义、文化意义研究甚多,而其产生的其他方面影响却很少论及。笔者试从“取象比类”的句法关系入手,探求《周易》中“取象比类”的句法意义及影响。
关键词:《周易》 取象比类 意义 影响
“取象比类”传统认为源于《系辞·下》:“古之包牺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一类万物之情。”[1]然而,纵观《周易》经传,这种触类旁通的思维方式,却贯通始终。如,在《易经》中,从《乾》卦始,每一卦都通过其外在的物象表明一种哲学思想或社会认识。在《易传》中,《说卦》《大象》《小象》《彖》等则将卦爻与万物人事等进行比附。作为思维方式,前人对其哲学意义、美学意义、文化意义研究甚多,而其产生的其他方面影响却很少论及。笔者试从“取象比类”的句法关系入手,探求《周易》中“取象比类”的句法意义及影响。
一、“取象比类”思维的句法关系。
《系辞》认为“取象比类”中“取象”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象是“像此者”;“比类”则是通过卦爻辞揭示其中的道理,“爻也者,效此者”“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一类万物之情”。“取象比类”的真正目的在于“立象以尽意”。[1]
对“取象比类”的原意,尚秉和也在《周易尚氏学》[2]中作了训诂。他认为:象指四象、四时(时间、空间、方位)“四象即分,五行已出”,“类,阴阳合(遇)谓之类”,取为获取之意,比为考察之意。综合起来,“取象比类” 就是通过获取物象的时空变化,而考察其阴阳五行的属性。
张晓光在《〈周易〉中的类比推论思想》[3]一文中,通过对《系辞》的进一步解读认为,“取象”之象并非完全与物等同,是通过联想、象征、比拟而达到诠释(即“比类”)的手段。
通观这些对“取象比类”的解释,虽各家对“象”、“类”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但对于“取象比类”的思维有由此及彼的模式都是认同的。这种由此及彼的思维模式,在《周易》的经传语言中普遍存在。例如:在《易经》中,
《乾·初九》:“潜龙勿用”
《乾·上九》:“亢龙有悔”
《乾·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屯·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同人·九五》:“同人,先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旅·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
《大壮·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
在《易传》中,
《大象·乾》: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大象·坤》:地行坤,君子以后德载物。
《小象·坤·初六》:“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系辞·上》: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说卦》: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文言》:《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彖·师》: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这种由此及彼的模式所表明的是一种概念到概念的过渡,两个概念之间并不完全等同,但却存在着某种联系。笔者试将这种联系作以归类:
(一)类推关系
类推关系是指比照某一事物的道理,推出根它同类的其他事物的道理。如:
《易经》中《乾·初九》“潜龙勿用”,是说事物发展的初期,力量不够强大,当蓄力量等待时机。“潜龙”是指潜伏的龙。“勿用”指不要用事,是由“潜龙”这一概念而推导出的结论。但“勿用”并非仅针对“潜龙”而言,“勿用”所针对的是所有类似“潜龙”状态的事物。
《易经》中《乾·上九》“亢龙有悔”,是说到达极限,必将有所悔恨。“亢龙”指飞到极限的龙。“有悔”指有所悔恨,是由“亢龙”推导出的结论。但“有悔”并不仅指“亢龙”,应是所有类似“亢龙”的事物。
又如《易传》中《大象·乾》“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行健”是指天运行的规律是有健(周而复始,运行不息)的特点,由此类推,“君子”也应“自强不息”。
《易传》中《大象·坤》“地行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地行坤”是指地运行的规律是有坤(包容万物)的特点,因此,“君子”也应“厚德载物”。
(二)类比关系
类比关系是指根据两种事物在某些特征上的相似,做出他们在其他特征上也可能相似的推论。如:
《易经》中《乾·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见龙在田”是龙出现在田野,是吉祥之事。“利见大人”是利于出现大人,也是吉祥之事。两者有相似之处,因此放在一处,表明吉祥。
《易经》中《旅·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鸟焚其巢”是指鸟被烧掉了巢穴,是凶险之事;“旅人先笑后号咷”指出门之人先欢笑后号啕大哭,这也不是吉祥的事;“丧牛于易”则是在有易丧失了牛群,也很不吉祥。最终,作者类比所有的不吉祥的事,归纳为“凶”。
(三)象征关系
象征关系是指用一种具体的概念表现一种特殊的意义(即抽象的概念),但两种概念之间并不等同。如:
《易传》中《说卦》的“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其中,“乾”、“坤”、“震”、“巽”、“坎”、“离”、“艮”、“兑”都是八卦的卦象,是具体的事物,但它们所表示的特点“健”、“顺”、“动”、“入”、“陷”、“丽”、“止”、“说”都是一些抽象的意义。这里用卦象表明它们各自的象征意义。
又如《文言》中“《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见龙在田,利见大人”是《易经》中的话,但这里却象征了“君德”。
(四)指称关系
指称关系是指两种同类事物存在先与后、整体与局部、个别与一般等所属关系。如:
《易经》中《坤·初六》“履霜,坚冰至”是说踩到微霜,就知道严寒的冬天将要来临,有从微知著的寓意。这里的“霜”与“坚冰”就是指称关系,(先)踩到霜(后)知道冬天的来临。
这四种关系就是“取象比类”句法的基本关系。通过进一步研究,我们就能发现“取象比类”的句法意义。
二、“取象比类”的句法意义
西方功能语言学家从语言和认知的关系出发,对语言结构的非任意性(或象似性)展开研究。他们认为,各个民族以语言为中介,在认知客观世界过程中具有共性,这种共性最典型就是象似性。象似性主要是指语言的结构,特别是句法结构,甚至句法规律是非任意的,是有理可据的。[4]从一定程度上说,《周易》中的“取象比类”句法也具有这种象似性,是有章可循的。但值得区分的是,西方功能语言学所建立的是对“‘逻辑的东西’后面或下面始终有更深更本质的根源”[5]的探究,其根基是抽象思维。而《周易》的“取象比类”句法则建立在形象思维基础上。在“取象比类”句法的四种关系中,没有一种关系能脱离具体的物象。即使在有抽象概念的象征关系中,也必须依靠具体的物象来表达这种抽象意义。因此,形象性是“取象比类”句法一大特点。
了解了“取象比类”句法的思维特点,就可对“取象比类”句法进行定义。“取象比类”句法就是人们从形象出发,通过想象、联想、类比、类推、譬喻等具象化认知手段达到由此及彼的认知目的的构句模式。
这种由此及彼的联系更多地关照了“此”与“彼”两个方面,使人能了解了“此”就知道了“彼”。“此”与“彼”之间的联系是内在的,必须有人的主观参与,才能体会得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上古“天人合一”、“物我合一”的思想。
“取象比类”句法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从成语、俗语的形成来看,它们继承了“取象比类”句法的延展性,将字面义扩展到深层的引申义或喻义,并形成了约定俗成的共识,成为中国语言文化的精髓。仅从《周易》看,这类词语就不再少数[6],如“羝羊触藩”一词,字面义为公羊角钩在篱笆上,喻义是进退两难。字面义很形象的展示了“进退两难”的意思,但又没明说,让人回味无穷。
此外,“取象比类”句法模式也对寓言语体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寓言语体的最大特点是象征性, 将抽象的哲理蕴含在形象的故事中,深入浅出地告诉人们,这与“取象比类”句法的认知模式同出一辙。如:“守株待兔”故事中,是通过宋人守株的故事想告诉人们不能拘泥于经验,不知变通的道理。形象地故事胜过了枯燥的说教,这种由此及彼语言模式更多地充满了文学色彩。
“取象比类”句法模式也影响了具备形象性、隐喻性表达的文学性语言。如从《诗经》的“比兴”手法的使用,《离骚》的“香车美人”传统,无不是通过一种表象象征另一种形象或情绪。这种隐而不发,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表达方式最终成为中国语言文化的特征。
综而言之,“取象比类”句法是在上古人们语言认知过程中发展而形成的,它具备上古人们思维的特点,这种由此及彼的形象性思维方式最终影响了中国传统语言的发展。
——陕西师范大学2005级文学院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生张旭
[参考文献]
[1] 李学勤主编《周易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 尚秉和《周易尚氏学》[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 张晓光《〈周易〉中的类比推论思想》[J]《社会科学辑刊》,2003年第5期
[4] 沈家煊《句法的象似性问题》[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8
[5] 卡西尔《语言与神话》[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
[6]参见张磊《周易中的成语》论文,其中有其他大量例子的具体分析。